退运货物进口清关操作流程如下:
一、前期准备确认退运原因与货物状态
不复出口:按退运货物进口,可能享受免税政策(需满足条件)。
返修复出口:按修理物品进口,需缴纳关税和增值税作为担保款,复出口后可退还。
退运原因需合理(如质量问题、规格不符),且货物未被使用或仅经必要检验(如拆箱检查)。若货物出口已超一年,一般不接受退运免税。
区分退运类型:
准备核心文件
退运申请表(详细填写退运原因、货物信息)。
检验检疫证书(如货物需检验检疫)。
未退税证明(若原出口未退税)或补税证明(若已退税)。
进口许可证(如涉及许可证管理商品)。
危险品证明、防疫证明等(根据货物性质)。
基础单证:原出口报关单、装箱单、发、合同、提单、退运协议。
特殊文件:
二、进口清关流程货物到港与换单
货物抵达港口后,凭提单换取提货单,用于后续提货操作。
提交资料与审核
货物是否符合退运条件(如质量、规格问题)。
单证是否齐全、有效(如原出口报关单、退运协议)。
是否按规定缴纳税费(如退运货物需缴纳关税、增值税)。
将准备好的文件提交给报关行,由报关行向海关申报。
海关审核内容:
缴纳税费
根据海关出具的税单,向指定银行缴纳关税、增值税等税费。
若按退运货物进口且满足免税条件(如质量问题、未退税),可免缴部分税费。
海关查验
货物新旧程度、品牌型号是否与原出口一致。
危险货物标识是否完整(如锂电池)。
是否存在夹藏、瞒报等情况。
海关可能对货物进行开箱检查,核对货物实际情况与申报信息是否一致。
重点查验内容:
放行与提货
审核和查验通过后,海关放行货物。
凭海关放行单到指定监管仓库提取货物,并运至指定地点(如工厂、仓库)。
商检调离(如需)
部分货物需进行商检调离,即货物放行后,由商检部门对货物进行后续监管和检验。
三、后续处理不复出口货物
完成清关后,货物可进入销售或使用。
返修复出口货物
维修安排:在6个月内完成维修,并重新包装。
复出口申报:维修完成后,向海关申请复出口,并退还保证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