涂料进口清关流程如下:
资质确认与合同签订
进口商需具备进出口经营权,若涂料属于危险化学品,还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。
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,明确货物规格、数量、价格及交货条款,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。
单证准备与备案
基本单证:准备装箱单、商业、贸易合同,记录货物基本信息、交易价格及数量。
运输单证:获取提单,作为货物运输凭证,用于港口提货。
原产地证明:提供原产地证书,证明货物原产国,以便享受关税优惠或符合贸易规定。
安全技术文件:提交MSDS(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),详细说明涂料成分、物理性质、危险性及安全操作指南;若涂料属于危险化学品,还需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及危险品包装证明。
备案与认证:进口涂料的企业需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备案,取得备案书;部分室内用涂料需提供3C认证证书或免于办理3C认证的证明。
声明文件:由国外涂料生产厂商出具涂料声明书,声明其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。
货物运输与到港申报
国外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将涂料货物发运至我国港口,货物到达后,进口商或其代理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海关进行申报。
申报时需提交准备好的各种单证,并如实填写报关单,确保单证信息与货物实际一致。
海关查验与税费缴纳
海关对申报的涂料货物进行查验,包括检查货物的包装、标签、数量、规格等是否与申报单证相符,以及对货物的安全性进行检查。
根据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和税率,进口商需缴纳关税、增值税等税费。关税税率一般为10%,增值税税率为13%;若涂料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420克/升,还需缴纳4%的消费税。
检验检疫与放行提货
涂料属于法定检验商品,需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检验,进行抽样检测,检测项目包括有害物质含量、物理性能等。
经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审核无误后,货物予以放行,进口商可安排提货,并将涂料货物运往指定地点。
后续监管与标签管理
部分涂料产品可能需要接受后续的监管和检验,例如商检部门可能会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测,以确保其符合我国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。
涂料需加贴符合规定的中文标签,详述产品属性、警示说明等必要信息,标签基本信息包括品名、成分、GHS标识、危险声明、预防措施、事故响应、安全储存、废弃处理、制造商及供应商与地址、应急咨询等。